1.根据活动的需求做活动预算报校党委统战部(见附件一)
2.活动结束后,需要将以下材料送交校党委统战部办公室(学六楼209,电话:64287534):
(1)《民主党派使用统战经费活动的预算表》
(2)实际发生费用的票据,如租车费、伙食费等的发票,门票费用最好能开具发票,如不方便开具发票,提供的门票必须有税务监制章。发票背面须党派负责人签字。
(3)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见附件二)
(4)活动总结
(5)如有垫付,请附上垫付老师的姓名和职工号,及垫付金额。
3.由校党委统战部曹蔡凤老师进行网上预约,到财务进行报销。
注:票据请按照财务处的要求开具
校党委统战部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