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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工作流程

1.学校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由校党委统战部收集整理后报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领导;分管校领导批阅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交相关部门承办。

2.承办部门对建言献策涉及的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或者需要增加其他部门共同办理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凡应采纳而具有条件采纳的,应积极采纳;因受限现有条件而暂时难以采纳的,应创造条件逐步采纳;对确因各种原因难以采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和支持。

3.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待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批阅后,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答复相关党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