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主要内容有: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白治的地方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所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
(6)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7)发展少数民族的科教文卫等事业。
(8)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9)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
(10)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
(11)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